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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传统社会组织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作者:吴雅芝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浏览量:

  氏族,鄂伦春语称为“穆昆”,即同姓人。也就是同一男性祖先的后代,有说九代以内,也有说十代以内,是血缘团体组织。每个成员对长辈都有穿孝的义务。女子出嫁后仍然属于娘家氏族的成员,要带着“娘家的神”——木刻的“纳吉勒博日坎”来保佑自己。娶来的妻子一时尚不能算做本氏族的成员,没有资格参加氏族大会。若丈夫故去,儿子尚未成年,可允许其列席旁听氏族会议,但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只有当她做了婆婆以后,才能得到丈夫氏族的认可。

  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阿娇儒博日坎”,每次穆昆大会都要供奉本氏族共同的祖先神。有些氏族由于过于庞大或难于解决婚姻问题而分化成两个或几个氏族,这些分化出的氏族与原来的氏族的祖先仍是一个,仍然供奉一个祖先神。“穆昆”有自己的氏族墓地,称为“穆安”。氏族成员死后,无论距“穆安”多远,都要将尸体运回按辈分顺序安葬于“穆按”内。如果实在无法运回,可暂时安葬在死亡地,但日后一定要将其遗骨捡回,装木匣葬于“穆安”。

  氏族长被称为“穆昆”。“穆昆达”依据氏族习惯法管理氏族和处理氏族内一切事物。族谱是文字档案,记录着全氏族每个家族、家庭及成员的基本情况,所以氏族长必须要认真负责保管好,并且要按时添写氏族内出生和死亡情况,还要定期向全体氏族成员宣读和讲解族谱,使其能够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实行族外婚制是每一个氏族成员都必须要严格遵守的,一旦发现氏族内婚姻或氏族内通奸者,过去按习惯法,氏族长有权进行审问、拷打甚至处死。同时还要解决氏族内青年男女的婚姻问题。本氏族与他氏族成员确立婚姻关系,须经双方氏族长批准,否则婚姻无效,也不能结婚。

  “穆昆达”还要负责管理生产,处理氏族内各种纠纷,对青少年进行道德规范教育,代表本氏族同其它氏族交往及处理氏族间纠纷等。遇有猎场转移、搬迁等较大问题时,氏族长可以综合大家意见,有权最后定夺。对于违反和破坏族法族规的人,氏族长有权对其实施惩罚。

乌力邻 杨光海摄影

  “穆昆达”在“穆昆”内不享受任何特权,同其他成员一样参加生产,分配时也不比别人多得。“穆昆达”如果得到氏族成员拥护可以终身担任,不称职或发现其有什么损害氏族利益和声誉的行为,氏族成员可以随时撤换他。“穆昆达”不能世袭,但他的儿子如果有孚众望,亦可当选为“穆昆达”。

  氏族大会是“穆昆”的最高权力机关。氏族大会通常三年召开一次,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开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穆昆达”派人通知全体氏族成员。每个氏族成员都非常重视氏族大会,所以接到通知后,都能自觉自愿地带着猎物,准时前往参加会议。

  氏族大会由“穆昆达”主持,主要内容是祭祀“阿娇儒博日坎”、宣读族谱、讨论族籍变更、氏族合并和氏族分化等问题。对严重违反和破坏族法族规或屡教不改者,经氏族大会讨论决定是否开除其族籍。对长期脱离氏族而又杳无音讯者,经氏族大会讨论,可以除名。

参考资料: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书》修订编辑委员会《鄂伦春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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