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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族婚嫁习俗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整理:郭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浏览量:

  塔吉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第一步就是男方向女方求婚,塔吉克语称之为“库达格力”,意为说亲。一般情况下是首先由男方请有一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年长的妇女,由她携带礼物、服装、首饰、牲畜等聘礼前往女方家去提亲。征得女方及女方家人同意之后,男方代表要亲吻女方代表的手,以此来表示对女方的感谢与尊敬。这时,从男方来的年长妇女就要去单独与未来的新娘见面,并且给她带上已经准备好的戒指,并为她围上红头巾。然后,双方就会立即商定婚期,塔吉克族的婚礼仪式十分隆重,男女双方都要宴请亲朋好友,一般会举行五、六天。

  塔吉克族先也曾实行过多种婚姻制度,其中最早的一种婚姻形式就是男不嫁,女不娶,这是比较早期的婚姻制度。近代,塔吉克族实行的都是男娶女嫁的从夫居婚。那时候塔吉克族婚姻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婚姻全部都由父母包办,男女双方都没有自主权。二是无论男女都普遍早婚,一般男子是20-22岁,女子在18-20岁就会结婚生子。三是男女双方的亲属有优先选择权,他们在缔结婚姻时,会首先考虑与近亲结婚,塔吉克族并没有血缘禁忌,而且,男女双方还不受辈份、年龄的限制,如果实在没有近亲或者表亲,他们才考虑与其他人缔结婚约。四是塔吉克族姑娘通常不会嫁给外民族,但是,男子可以娶其他民族的姑娘,这是塔吉克族自古流传下来的一种习俗。五是但凡结婚后一般是不会离婚的,他们讲究白头偕老,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一般男子休妻或者女子嫁几个丈夫等都会被认为是可耻、蒙羞的。六是塔吉克族实行收继婚,就是当女子的丈夫死后,如果有子女,一般女子很少改嫁,就算是要改嫁也会嫁给丈夫的兄弟。

  过去,塔吉克族家庭实行封建家庭制,婚姻大多数由父母包办,属于买卖婚姻。缔结婚姻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财礼的多与少。如今,这种不良的习俗和观念已有了很大转变。根据相关文献记载,当时的封建贵族、部落头人、牧主一般婚姻的实质就是买卖婚姻。

  新中国成立后,塔吉克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与发展,他们的婚姻风俗、习惯均有所改进。塔吉克族妇女在社会上、家庭中的地位都有所提升,一方面塔吉克族家庭内部男女平等,妇女享受着平等、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塔吉克族妇女在社会中地位也日益提高,这无疑是社会进步的具体表现。

参考资料:

1.《塔吉克族简史》编写组.塔吉克族简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年。

2.吕静涛.塔吉克族风情录[M].四川民族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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