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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贵州省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来源:贵州省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9日 浏览量:

  日前,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印发《贵州省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部署了我省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工作。

  《意见》指出,到2020年,实现全省100余万存在汉语言障碍群众培训全覆盖,基本扫除劳动力的汉语言障碍,确保少数民族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有效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攻坚内生动力。

  《意见》明确,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全面培训,因地制宜、分类培训,省级统筹、市县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协作,将“双培”行动计划融入本单位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与就业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工作统筹起来,同步实施、相得益彰,推进“双培”行动计划项目化。对存在汉语言障碍人数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地区予以重点培训,对存在汉语言障碍群众的非贫困地区予以大力培训。以存在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兼顾其他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和非贫困群众开展培训。根据存在汉语言障碍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开展“请进来”“送出去”等多样化培训。对汉语言障碍程度较轻的同步开展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对汉语言障碍程度较重的适用双语授课帮助其掌握一项实用技能,循序渐进提高汉语言运用能力。省级负责协调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市县两级负责组织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工作针对性,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推进措施,在建立汉语言障碍群体信息台账方面,要坚持边培训边深入调查,按照语言障碍程度,精准掌握存在汉语言障碍群体的情况,建立存在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信息台账;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运用能力方面,要通过抓好少年儿童国家通用语言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劳动力汉语言能力、提高老年人汉语言水平、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少数民族群众语言融入等工作,促进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运用能力的全面提高;在大力提高少数民族劳动力实用技能水平方面,要通过开展“黔系列”特色培训、重点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及培训、少数民族妇女实用技能培训等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劳动力实用技能水平的提高;在加强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双语教材资料供给方面,要通过编译双语教材、制作音频视频教学资料、办好报刊双语专栏、双语广播、双语电视节目和文艺节目以及提供手机终端等,拓展培训的广度、深度,提高培训效果,全面加强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双语教材资料供给。

  《意见》强调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双培”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和单位有效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将培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和整合资金,提高使用效率;要依托本地资源建立专(兼)职师资队伍,组织动员熟悉少数民族语言的干部、学生等群体下基层、到一线,壮大“双培”行动计划的工作队伍;要实行挂图作战,培训完成一个村、销号一个村,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培训目标任务;要构建民汉双语和谐示范,更好地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料来源:贵州省民宗局民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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